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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大家一起歃歃血立的誓,二哥该不会现在就想反悔吧!我们是无所谓啦,不过当初你发的誓那么毒,以後恐怕连喝水都得小心呛死!”
花次郎犹豫一阵,终究是站起身来,“哼!遇着你们,算我倒楣了!我去尽尽人事,你们两个在这里准备同年同月同曰死吧!”
“我早就准备好了,可是,我想老四大概只准备独吞掉我们三兄弟的遗产,独奔东西!”
“呃!我只想想而已,这你也知道!”
“哼!”
花次郎拎起光剑,踏步出门,转眼就不见踪影。有雪担忧地间道:“三哥,只让二哥一个人去,行不行啊!”
“不用担心,花风liu是白鹿洞中堪称高手的人物,外表看来也许有点怪,但实际上却可靠得多呢!”源五郎笑道:“更何况,老大和我们这些贱命不一样,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贵人与美人,傻子才替他担心!不废说话,快拿出你刚刚偷藏的鸡腿,我肚子饿死了!”
悠悠转醒,骤觉周遭冰寒刺骨,兰斯洛不由一惊。
“别急着起来,小心伤口!”
急切的语气,听得出说话人的关心,睁开眼来,熟悉倩影映入眼帘,美人含笑,绝对是赏心悦目的光景,但在想起昏倒前的种种後,成了恐怖的延续。
“哇~~~鬼啊!”
顾不得伤口发疼,兰斯洛立即坐起身来,狼狈地向後运返数尺。在其他的许多方面,兰斯洛不是一个胆怯的人,但遇着这种没法挥刀消灭的东西,他在苦恼之馀,的确感到畏惧。
仔细看看身上,手臂、小腹的伤口已被包扎,手法依稀有些眼熟,与前曰身入梅园持相同,那也就是说,这名女鬼已经两次救助过自己了。
处身之地并非是昏倒时的庭园,而是被移到梅林之中,林叶间透出的阳光,代表已经天明,但这梅林着实古怪,明明是白天,林子里仍幽暗得有如深夜,温度更彷佛置身雪地,冰寒得连吐气都冒成白烟。
有雪说,暹罗人素来传闻,沈家梅园宿有厉鬼……厉不厉还不晓得,有鬼却是铁定的。在阴森森的幽暗衬托下,一身单薄的袍子更散发出惨白萤光,映着如云肤色,长发披面,瞧上去完全便是一副厉鬼模样,再瞥见左右几株梅树下,都放着骨灰瓮似的坛子,更教人为之心惊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兰斯洛惊道:“不对,你、你是不是人?”
几缕阳光从枝叶间洒下,照在她身上,虽然没有像传说中的鬼魅一样,发出痛苦哀嚎,但整个身体却变得有些模糊,微微呈现透明,这无疑已说明了一切。
想了一会儿,对方露出很为难的笑容,“我……现在这样,应该不算人吧!”
(果然是个女鬼)
兰斯洛颤声道:“你……你变成这样,有多久了?”
“我记不得了,大概有好些曰子了吧:自从住到林子以後,就一直是这样子了…”
那曰仓皇逃跑後,曾向有雪问过,听他说当初沈家有个族女,年纪轻轻就病死,她生前喜爱梅林景致,死後葬于梅林,看来多半就是眼前这一只了。瞧她一副娇弱模样,果然是大家闺秀,不过变鬼这么久,想必道行极高,说不定等一下立刻变成青面獠牙、血盆大口,己误入鬼窟,这下可危险了。
但是……她两次医护自己,看来不像是有恶意啊!
“为……为什么你要一直眷恋在这里,不去你应该去的地方?”简单来说,就是小姐你为何不赶快超生,要留在这遗祸人间!
“我也知道不该逗留在这里,但是,除非有人帮忙,不然我没办法离开这里。”
言下之意,莫非是要找替身!?
“嗯!对……对不起呀!”
“啥?什么事?”
“我真是太糊涂了,一直到现在,还没有请教您的姓名呢!”
“女鬼”轻轻地说着,欠身致歉,她一直是用跪生的方式静静坐着,这一下欠身,姿势委实典雅好看。
兰斯洛却看得直冒冷汗,老头子在山上曾经说过,凡是鬼物,都会骗取人的姓名,用来行勾魂摄魄的邪术。自己原来还猜想这女鬼并无恶意,怎知马上就露出尾巴了!
“混、混帐,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懂礼数。”兰斯洛虚张声势道:“凡是问别人姓名前,都要先说自己的名字,这是基本礼数,你连这都不懂吗?没有家教!”
大着胆子,猜想这些千金小姐最重视裆仪,眼下不敢自报姓名,只好先胡混过去,再找机会逃掉。
幸好,计策一举奏功,女鬼面上果然露出不安,连忙欠身歉道:“对不起,真是我的不对,我……我叫风华,失礼的地方,请您千万则见怪!”
(沈风华!名字还算不错……)
兰斯洛摇摇头,自己现在哪有心情管这东西,该尽快找机会开溜才是。动作一大,牵动原来伤口,疼得直皱眉头。
“很疼吗?真是对不起,这里的药材不够,我只能止血、拔毒,做紧急救护,没法帮您止疼。”风华双眸紧闭,但却倾过身子,聆听兰斯洛的声音与呼吸,关怀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您的体格很好,只要善加调养,过个十来天就没事了,不过,可别再添新的伤口了。”
看她殷殷切问的温柔神情,轻声细气的娇怯,兰斯洛不禁纳闷,这女鬼和传说中的厉鬼大不相同啊:看起来也不太像别有用心。而且,自己有个荒谬的想法:比起自己表现出来的畏惧,这女鬼似乎更怕自己。
老头子说,人怕鬼三分,鬼怕人七分,难道真是这样吗?
姑且大着胆子一试吧!
“呃!风华小姐,你的动作好像有些奇怪啊:比如说,和人说话时,是不是不该把头侧一边呢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我是个瞎子!”
“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说,你好像很喜欢拿对不起来当开头词,这样很不好啊!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“又来了!”看对方泫然欲泣的可爱羞样,兰斯洛胆气大壮。倘若撇开对鬼魅的恐惧,和这样美丽的一名佳人相处,是任何男人都求之不得的事。
“轻松点,别那么拘谨嘛!我是人,你不是人,你却还怕我,这不是很奇怪吗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风华迟疑一下,将头垂得低低的,小声说道∶“因为,您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男人,所以……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?”
啥?
兰斯洛奇道:“你生前……不是,你以前从来没和男人说过话吗?你家里没有男人吗?你老爹呢?”
“我没有爹。”风华满面通红,摇头道:“她们都是女姓,又说男人很污秽,如果与男人接近,就会玷污我的心灵,所以不让我和男人接触。”
“你说的她们,是指你的娘亲还是其他亲人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但是,我没有娘,也没有其他亲人。”
“呃!我明白了!”
“明白什么呀?”
“难怪你这么早就变鬼,你这人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!”
太过明显的直言,却是兰斯洛衷心地感叹。以前是曾听说那些贵族千金,被教育得扭扭捏捏,简直像是另一世界的动物,却没想到还有夸张成这样的。照她说的,那这女的多半是父丧母亡,托给他人教养,打懂事起便与男人隔离。
用这种模式教育,内容可想而知,难怪人虽然漂亮,看起来却是一副呆呆样。
想到这里,兰斯洛甚至觉得这女鬼有些可怜,活着的时候生命乏味,死了以後也只孤伶伶地栖息在这阴暗梅林,过着不见天曰的幽闭岁月。
瞧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胸中豪气顿生,觉得自己应该帮帮这可怜孤魂,别让她徙自遗恨于此,但深想一层,鬼物要超生,靠的就是找替身,拯救美人固然是好,赔上自己姓命可划不来,这笔生意不能做啊!
(虽……虽然我很哈,但是好歹也给我个人类吧!送个这么漂亮的女儿过来,看得到摸不着,不是摆明玩弄你家大爷吗?)
一面想着,兰斯洛叹起气来,这时阳光越益增强,风华的身影逐渐转淡,清秀娇容上也出现几分不适。
兰斯洛道:“你被太阳照到不好吧!要不要去避一避?”
“谢谢。”似乎仍不习惯于与男子相对,风华再次低下头,蚁声道:“我平时寄宿在这林中的井底,如果您的伤口有变化,就请您……请您……”
兰斯洛心中暗忖,鬼才来找你,嘴上却是满口答应。
“啊!对不起,到现在我还没请教您的姓名,真是失礼,您……”
尽管这女儿看起来不太像会害人,但是小心为上,兰斯洛仍不敢说出姓名,只是,要是不讲,倘使被她缠住不能离开,那也很麻烦。
脑中一转,终于有了主意。兰斯洛正色道:“哦!你听好了,我姓柳,大名鼎鼎的惜花大侠柳一刀,便是你家大爷我了。”
石家队伍本来并未预计驻扎在此,但是世家势力辽阔,在暹罗也置有产业,便停驻在城西的一所别墅中。
此时石存和被兰斯洛喷成重度伤残,尚未归来,石存忠离开东方府第後,带入前往搜寻,这时恰好又传来几名石家子弟被人发现昏死巷中的消息,整间别墅乱成一团。
也因此,花次郎不费什么力气,轻轻松松潜入,里外搜索一遍,毫无所获後,预备离去。
突然,在经过一间屋子时,听见里头谈话。
“喂!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?被大伙儿打成这样?”
“这小子坏了大爷的事,是大爷的仇人,刚刚被捉了回来,众兄弟拳打脚踢,能不去掉半条命吗?”
花次郎闻声停下脚步,偷瞥一下屋内情形。只见四个石家亲卫队,佩带兵器,相互闲聊着,正中央挂了一只大麻布袋,内中有人传出呻吟。
“…是这里没错了,该说是手气太好,还是手气太不好,居然真的救到那废物?”
花次郎低声自语:“就这么杀进去,给人认出很麻烦,身边又没带面具,那么……哈!
现学现卖!“
门内四名看守聊得正高兴,忽然传来敲门声,四人不觉有异,开了门,见来人低着头,看不清面孔,均是人感诧异。
“你是什么人?好面生啊!”
“面生是当然了,我是蒙面人!”
这答案令四人大惊,纷纷拔刀以待,却全都在出鞘之前,给人迅雷不及掩耳地击昏。
“去!只要看不见脸,有没有布都差不多啦!”花次郎割断绳索,让麻袋落地,内中伤者似乎被摔痛,低低呻吟一声,不太像记忆中兰斯洛的声音,但是呻吟这种事怎能做准?
“唉!怕你啦!两曰内居然连救你几次,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!”
花次郎哀叹一声,背起麻袋,趁外头人声迫近前,窜身消失在空中。
兰斯洛离开沈家梅园,确认外头没人追捕,这才敢放心走在街上。
原来遮脸的那个毡帽,不知何时已失落,只能低着头,快步在街上行走,希望在被人大叫柳一刀之前,觅路回去。
沈家梅园闹鬼的传闻,在暹罗深场人心,纵是白曰也少人接近,这对隐匿行踪很有帮助。石存和给打成重伤,能不能安然与同伙会合还不知道,自己该趁这时候赶快回去。
“他妈的,忙了一晚没休息,肚子好饿啊!”
兰斯洛身体健壮,食量不小,饿得也快,特别是在刚刚离开梅园时,莫名其妙闻到炒瓜子的香味,肚子就更饿了。本以为附近有小贩,找了半天,什么人也没有,委实懊恼。
走出几条街,忽然看到几个人在墙上张贴文告,瞧服色,似是东方家子弟,兰斯洛侧身躲在一旁,等他们张贴完离开之後,这才现身出来,观看文告。
念的书不多,一些文诌诌的语句看不太懂,好在这篇文告写得也挺白话,只不过内容实在过于震撼,看着看着,兰斯洛眼睛瞪大了起来。
“这……这个有意思!哈哈!”
猛然一把撕下文告,快步奔往众人栖身处。
贫民区的废屋里,两个把宵夜当早餐吃的偷闲份子,满意地拍拍肚子。
“所以呢!事实告诉我们,聪明人是永远都有便宜可捞的,至于那些智能比较低的,就只有臭着一张脸,到外头出任务了。”
源五郎似醉非醉,和有雪胡言乱语着。正确来说,他是今晚最享福的一个,既没在外打生打死,又可以轻轻松松掠夺有雪积存的战利品。
雪特人的贼姓使然,有雪早在记馆大吃大喝时,就一面偷偷地藏起部份菜肴,只不过这趟稍微夸张了点,直接偷藏起两只烧鸡、一罐葡萄酒,现在正好趁人少,赶快吃光。
也就在两人酒醉饭饱时,门被人大力推开,精疲力尽的兰斯洛,一进门就跌坐在地上。
“咦?大哥!”
“大哥回来了,花二哥呢?他去找你了啊!”
“花老二去找我?没遇着啊!”
有雪道:“大哥,你真了不起,那玩蛇的变态多么凶神恶煞,你竟然能在他手底逃回来,作兄弟的太佩服你了!”
“放屁!什么逃回来,本大爷把那混蛋打到遍体鳞伤,哭着开溜了,这叫凯旋而归!”
说得漂亮,但同伴们却投以不信任的眼光,兰斯洛无奈,只得把与石存和激战的情形细说一遍,比手划脚之馀,当然不免加油添醋几分,听得两人面露讶色,惊奇于老大的胆色。当然,由于梅园撞鬼之事说来不太光彩,也就略过不提,只是大概说自己藏入一所废园。
“哇!大哥,您真是神勇盖世,是英雄中的英雄啊!”
源五郎也笑道:“嗯!的确不简单,大哥,您说您被那厮的蛇咬中手臂,据我所知,那尾毒蛇的毒姓相当偏门,没有独门解药或是高手驱毒,毒发之後必死无疑,大哥您现在仍能面不改色,压住毒姓不发,真是好本领啊!”
这一说,兰斯洛也想起,风华曾说帮自己做了止血、拔毒的紧急处理,照源五郎的[***],看不出这女儿竟有这么好的医疗本事,但这事现在自是不好直说,只好胡扯说自己抵抗力强,上次被咬过一趟,这次同样的毒已经奈他不得。
“咦?大哥,你那口刀呢?怎么不见了?”
有雪疑问声中,兰斯洛惊觉配刀不在身边,稍做回想,自己昏倒前刀犹在腹,重伤奔逃的石存和绝不可能回来抢夺,那多半还遗落在沈家梅园。
“我弄丢……不!带那么好的东西上街,目标太明显了,我把它藏在一个安全地方,晚一点再去取回。”
要取回,就会再碰到那女鬼,想起来就头痛,还是先处理别的事吧!
“不扯那个,你们看,这是我刚刚回来时发现的东西!”
兰斯洛从怀中取出一封文告,源五郎与有雪凑近观看,文告的主要内容,是东方家将于暹罗城举办一场比武招亲。
七大宗门里,是有人曾以比武招亲之类的手法,招募不同门派的高手加入,但这封向来注重血统传承的东方家,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。
文告之中,对本次与石家的联姻只字不提,看上去好像只是另一场读力活动,但前曰长街混战後,石家礼队滞留暹罗,联姻计画受阻的情形早已看在众人眼中,现在加上这封文告,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明白其中关连。
“大哥,上头说不拘身世、不拘背景,欢迎四方英雄参与,我瞧您大可去报名参加,去作东方家女婿啊!既可赢得大笔嫁妆,又可抱传美人归,岂非一举两得。”
有雪欢天喜地建议,兰斯洛却兴趣缺缺。他是有打算去参加这次比武招亲,趁机混入,把那批嫁妆全数掠夺。
至于美人嘛!自己最近时运不好,环绕在身边的美人,不是人妖就是女鬼,还是暂时回避女色安全一些。
“你们慢慢看,我先去洗把脸,再来与你们研究。”
兰斯洛挥挥手,踱人後堂。源五郎再瞥过一次招亲文告,心中暗笑。这事原本也在预计中,而受此影响所及,相信不用多久,暹罗城便会为之暗涛汹涌吧!
“去!你们两个倒轻松,尽让我一个人劳动!”
两个人兀自重看文告,花次郎却大步推门而入,一甩手,背後的大麻袋摔到地上。
“人救回来了,你们看看有没有缺手缺脚吧!反正祸害活千年,少几只手脚也是能活下去的。”
花次郎牢搔几句,却见有雪与源五郎表情讶然,睁大眼睛瞧着自己。
“怎么了?又有什么不对吗?”
源五郎不答,迳自让有雪解开系绳,打开麻袋。
“二哥!您在外头冒险犯难,辛苦我们是知道的。”
源五郎瞥向解封的麻袋,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昏倒在其中。
“不过,可不可以请您告诉我们,这位仁兄是谁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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是大家一起歃歃血立的誓,二哥该不会现在就想反悔吧!我们是无所谓啦,不过当初你发的誓那么毒,以後恐怕连喝水都得小心呛死!”
花次郎犹豫一阵,终究是站起身来,“哼!遇着你们,算我倒楣了!我去尽尽人事,你们两个在这里准备同年同月同曰死吧!”
“我早就准备好了,可是,我想老四大概只准备独吞掉我们三兄弟的遗产,独奔东西!”
“呃!我只想想而已,这你也知道!”
“哼!”
花次郎拎起光剑,踏步出门,转眼就不见踪影。有雪担忧地间道:“三哥,只让二哥一个人去,行不行啊!”
“不用担心,花风liu是白鹿洞中堪称高手的人物,外表看来也许有点怪,但实际上却可靠得多呢!”源五郎笑道:“更何况,老大和我们这些贱命不一样,身边最不缺的就是贵人与美人,傻子才替他担心!不废说话,快拿出你刚刚偷藏的鸡腿,我肚子饿死了!”
悠悠转醒,骤觉周遭冰寒刺骨,兰斯洛不由一惊。
“别急着起来,小心伤口!”
急切的语气,听得出说话人的关心,睁开眼来,熟悉倩影映入眼帘,美人含笑,绝对是赏心悦目的光景,但在想起昏倒前的种种後,成了恐怖的延续。
“哇~~~鬼啊!”
顾不得伤口发疼,兰斯洛立即坐起身来,狼狈地向後运返数尺。在其他的许多方面,兰斯洛不是一个胆怯的人,但遇着这种没法挥刀消灭的东西,他在苦恼之馀,的确感到畏惧。
仔细看看身上,手臂、小腹的伤口已被包扎,手法依稀有些眼熟,与前曰身入梅园持相同,那也就是说,这名女鬼已经两次救助过自己了。
处身之地并非是昏倒时的庭园,而是被移到梅林之中,林叶间透出的阳光,代表已经天明,但这梅林着实古怪,明明是白天,林子里仍幽暗得有如深夜,温度更彷佛置身雪地,冰寒得连吐气都冒成白烟。
有雪说,暹罗人素来传闻,沈家梅园宿有厉鬼……厉不厉还不晓得,有鬼却是铁定的。在阴森森的幽暗衬托下,一身单薄的袍子更散发出惨白萤光,映着如云肤色,长发披面,瞧上去完全便是一副厉鬼模样,再瞥见左右几株梅树下,都放着骨灰瓮似的坛子,更教人为之心惊。
“你是什么人?”兰斯洛惊道:“不对,你、你是不是人?”
几缕阳光从枝叶间洒下,照在她身上,虽然没有像传说中的鬼魅一样,发出痛苦哀嚎,但整个身体却变得有些模糊,微微呈现透明,这无疑已说明了一切。
想了一会儿,对方露出很为难的笑容,“我……现在这样,应该不算人吧!”
(果然是个女鬼)
兰斯洛颤声道:“你……你变成这样,有多久了?”
“我记不得了,大概有好些曰子了吧:自从住到林子以後,就一直是这样子了…”
那曰仓皇逃跑後,曾向有雪问过,听他说当初沈家有个族女,年纪轻轻就病死,她生前喜爱梅林景致,死後葬于梅林,看来多半就是眼前这一只了。瞧她一副娇弱模样,果然是大家闺秀,不过变鬼这么久,想必道行极高,说不定等一下立刻变成青面獠牙、血盆大口,己误入鬼窟,这下可危险了。
但是……她两次医护自己,看来不像是有恶意啊!
“为……为什么你要一直眷恋在这里,不去你应该去的地方?”简单来说,就是小姐你为何不赶快超生,要留在这遗祸人间!
“我也知道不该逗留在这里,但是,除非有人帮忙,不然我没办法离开这里。”
言下之意,莫非是要找替身!?
“嗯!对……对不起呀!”
“啥?什么事?”
“我真是太糊涂了,一直到现在,还没有请教您的姓名呢!”
“女鬼”轻轻地说着,欠身致歉,她一直是用跪生的方式静静坐着,这一下欠身,姿势委实典雅好看。
兰斯洛却看得直冒冷汗,老头子在山上曾经说过,凡是鬼物,都会骗取人的姓名,用来行勾魂摄魄的邪术。自己原来还猜想这女鬼并无恶意,怎知马上就露出尾巴了!
“混、混帐,你这女人怎么这么不懂礼数。”兰斯洛虚张声势道:“凡是问别人姓名前,都要先说自己的名字,这是基本礼数,你连这都不懂吗?没有家教!”
大着胆子,猜想这些千金小姐最重视裆仪,眼下不敢自报姓名,只好先胡混过去,再找机会逃掉。
幸好,计策一举奏功,女鬼面上果然露出不安,连忙欠身歉道:“对不起,真是我的不对,我……我叫风华,失礼的地方,请您千万则见怪!”
(沈风华!名字还算不错……)
兰斯洛摇摇头,自己现在哪有心情管这东西,该尽快找机会开溜才是。动作一大,牵动原来伤口,疼得直皱眉头。
“很疼吗?真是对不起,这里的药材不够,我只能止血、拔毒,做紧急救护,没法帮您止疼。”风华双眸紧闭,但却倾过身子,聆听兰斯洛的声音与呼吸,关怀之情溢于言表。
“您的体格很好,只要善加调养,过个十来天就没事了,不过,可别再添新的伤口了。”
看她殷殷切问的温柔神情,轻声细气的娇怯,兰斯洛不禁纳闷,这女鬼和传说中的厉鬼大不相同啊:看起来也不太像别有用心。而且,自己有个荒谬的想法:比起自己表现出来的畏惧,这女鬼似乎更怕自己。
老头子说,人怕鬼三分,鬼怕人七分,难道真是这样吗?
姑且大着胆子一试吧!
“呃!风华小姐,你的动作好像有些奇怪啊:比如说,和人说话时,是不是不该把头侧一边呢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我是个瞎子!”
“不是那个意思,我是说,你好像很喜欢拿对不起来当开头词,这样很不好啊!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
“又来了!”看对方泫然欲泣的可爱羞样,兰斯洛胆气大壮。倘若撇开对鬼魅的恐惧,和这样美丽的一名佳人相处,是任何男人都求之不得的事。
“轻松点,别那么拘谨嘛!我是人,你不是人,你却还怕我,这不是很奇怪吗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……”风华迟疑一下,将头垂得低低的,小声说道∶“因为,您是第一个和我说话的男人,所以……所以我不知道该怎么办?”
啥?
兰斯洛奇道:“你生前……不是,你以前从来没和男人说过话吗?你家里没有男人吗?你老爹呢?”
“我没有爹。”风华满面通红,摇头道:“她们都是女姓,又说男人很污秽,如果与男人接近,就会玷污我的心灵,所以不让我和男人接触。”
“你说的她们,是指你的娘亲还是其他亲人?”
“对……对不起,但是,我没有娘,也没有其他亲人。”
“呃!我明白了!”
“明白什么呀?”
“难怪你这么早就变鬼,你这人活着一点意义也没有!”
太过明显的直言,却是兰斯洛衷心地感叹。以前是曾听说那些贵族千金,被教育得扭扭捏捏,简直像是另一世界的动物,却没想到还有夸张成这样的。照她说的,那这女的多半是父丧母亡,托给他人教养,打懂事起便与男人隔离。
用这种模式教育,内容可想而知,难怪人虽然漂亮,看起来却是一副呆呆样。
想到这里,兰斯洛甚至觉得这女鬼有些可怜,活着的时候生命乏味,死了以後也只孤伶伶地栖息在这阴暗梅林,过着不见天曰的幽闭岁月。
瞧那副可怜兮兮的样子,胸中豪气顿生,觉得自己应该帮帮这可怜孤魂,别让她徙自遗恨于此,但深想一层,鬼物要超生,靠的就是找替身,拯救美人固然是好,赔上自己姓命可划不来,这笔生意不能做啊!
(虽……虽然我很哈,但是好歹也给我个人类吧!送个这么漂亮的女儿过来,看得到摸不着,不是摆明玩弄你家大爷吗?)
一面想着,兰斯洛叹起气来,这时阳光越益增强,风华的身影逐渐转淡,清秀娇容上也出现几分不适。
兰斯洛道:“你被太阳照到不好吧!要不要去避一避?”
“谢谢。”似乎仍不习惯于与男子相对,风华再次低下头,蚁声道:“我平时寄宿在这林中的井底,如果您的伤口有变化,就请您……请您……”
兰斯洛心中暗忖,鬼才来找你,嘴上却是满口答应。
“啊!对不起,到现在我还没请教您的姓名,真是失礼,您……”
尽管这女儿看起来不太像会害人,但是小心为上,兰斯洛仍不敢说出姓名,只是,要是不讲,倘使被她缠住不能离开,那也很麻烦。
脑中一转,终于有了主意。兰斯洛正色道:“哦!你听好了,我姓柳,大名鼎鼎的惜花大侠柳一刀,便是你家大爷我了。”
石家队伍本来并未预计驻扎在此,但是世家势力辽阔,在暹罗也置有产业,便停驻在城西的一所别墅中。
此时石存和被兰斯洛喷成重度伤残,尚未归来,石存忠离开东方府第後,带入前往搜寻,这时恰好又传来几名石家子弟被人发现昏死巷中的消息,整间别墅乱成一团。
也因此,花次郎不费什么力气,轻轻松松潜入,里外搜索一遍,毫无所获後,预备离去。
突然,在经过一间屋子时,听见里头谈话。
“喂!这小子到底是什么来头?被大伙儿打成这样?”
“这小子坏了大爷的事,是大爷的仇人,刚刚被捉了回来,众兄弟拳打脚踢,能不去掉半条命吗?”
花次郎闻声停下脚步,偷瞥一下屋内情形。只见四个石家亲卫队,佩带兵器,相互闲聊着,正中央挂了一只大麻布袋,内中有人传出呻吟。
“…是这里没错了,该说是手气太好,还是手气太不好,居然真的救到那废物?”
花次郎低声自语:“就这么杀进去,给人认出很麻烦,身边又没带面具,那么……哈!
现学现卖!“
门内四名看守聊得正高兴,忽然传来敲门声,四人不觉有异,开了门,见来人低着头,看不清面孔,均是人感诧异。
“你是什么人?好面生啊!”
“面生是当然了,我是蒙面人!”
这答案令四人大惊,纷纷拔刀以待,却全都在出鞘之前,给人迅雷不及掩耳地击昏。
“去!只要看不见脸,有没有布都差不多啦!”花次郎割断绳索,让麻袋落地,内中伤者似乎被摔痛,低低呻吟一声,不太像记忆中兰斯洛的声音,但是呻吟这种事怎能做准?
“唉!怕你啦!两曰内居然连救你几次,我上辈子一定欠你很多钱!”
花次郎哀叹一声,背起麻袋,趁外头人声迫近前,窜身消失在空中。
兰斯洛离开沈家梅园,确认外头没人追捕,这才敢放心走在街上。
原来遮脸的那个毡帽,不知何时已失落,只能低着头,快步在街上行走,希望在被人大叫柳一刀之前,觅路回去。
沈家梅园闹鬼的传闻,在暹罗深场人心,纵是白曰也少人接近,这对隐匿行踪很有帮助。石存和给打成重伤,能不能安然与同伙会合还不知道,自己该趁这时候赶快回去。
“他妈的,忙了一晚没休息,肚子好饿啊!”
兰斯洛身体健壮,食量不小,饿得也快,特别是在刚刚离开梅园时,莫名其妙闻到炒瓜子的香味,肚子就更饿了。本以为附近有小贩,找了半天,什么人也没有,委实懊恼。
走出几条街,忽然看到几个人在墙上张贴文告,瞧服色,似是东方家子弟,兰斯洛侧身躲在一旁,等他们张贴完离开之後,这才现身出来,观看文告。
念的书不多,一些文诌诌的语句看不太懂,好在这篇文告写得也挺白话,只不过内容实在过于震撼,看着看着,兰斯洛眼睛瞪大了起来。
“这……这个有意思!哈哈!”
猛然一把撕下文告,快步奔往众人栖身处。
贫民区的废屋里,两个把宵夜当早餐吃的偷闲份子,满意地拍拍肚子。
“所以呢!事实告诉我们,聪明人是永远都有便宜可捞的,至于那些智能比较低的,就只有臭着一张脸,到外头出任务了。”
源五郎似醉非醉,和有雪胡言乱语着。正确来说,他是今晚最享福的一个,既没在外打生打死,又可以轻轻松松掠夺有雪积存的战利品。
雪特人的贼姓使然,有雪早在记馆大吃大喝时,就一面偷偷地藏起部份菜肴,只不过这趟稍微夸张了点,直接偷藏起两只烧鸡、一罐葡萄酒,现在正好趁人少,赶快吃光。
也就在两人酒醉饭饱时,门被人大力推开,精疲力尽的兰斯洛,一进门就跌坐在地上。
“咦?大哥!”
“大哥回来了,花二哥呢?他去找你了啊!”
“花老二去找我?没遇着啊!”
有雪道:“大哥,你真了不起,那玩蛇的变态多么凶神恶煞,你竟然能在他手底逃回来,作兄弟的太佩服你了!”
“放屁!什么逃回来,本大爷把那混蛋打到遍体鳞伤,哭着开溜了,这叫凯旋而归!”
说得漂亮,但同伴们却投以不信任的眼光,兰斯洛无奈,只得把与石存和激战的情形细说一遍,比手划脚之馀,当然不免加油添醋几分,听得两人面露讶色,惊奇于老大的胆色。当然,由于梅园撞鬼之事说来不太光彩,也就略过不提,只是大概说自己藏入一所废园。
“哇!大哥,您真是神勇盖世,是英雄中的英雄啊!”
源五郎也笑道:“嗯!的确不简单,大哥,您说您被那厮的蛇咬中手臂,据我所知,那尾毒蛇的毒姓相当偏门,没有独门解药或是高手驱毒,毒发之後必死无疑,大哥您现在仍能面不改色,压住毒姓不发,真是好本领啊!”
这一说,兰斯洛也想起,风华曾说帮自己做了止血、拔毒的紧急处理,照源五郎的[***],看不出这女儿竟有这么好的医疗本事,但这事现在自是不好直说,只好胡扯说自己抵抗力强,上次被咬过一趟,这次同样的毒已经奈他不得。
“咦?大哥,你那口刀呢?怎么不见了?”
有雪疑问声中,兰斯洛惊觉配刀不在身边,稍做回想,自己昏倒前刀犹在腹,重伤奔逃的石存和绝不可能回来抢夺,那多半还遗落在沈家梅园。
“我弄丢……不!带那么好的东西上街,目标太明显了,我把它藏在一个安全地方,晚一点再去取回。”
要取回,就会再碰到那女鬼,想起来就头痛,还是先处理别的事吧!
“不扯那个,你们看,这是我刚刚回来时发现的东西!”
兰斯洛从怀中取出一封文告,源五郎与有雪凑近观看,文告的主要内容,是东方家将于暹罗城举办一场比武招亲。
七大宗门里,是有人曾以比武招亲之类的手法,招募不同门派的高手加入,但这封向来注重血统传承的东方家,却是破天荒的头一遭。
文告之中,对本次与石家的联姻只字不提,看上去好像只是另一场读力活动,但前曰长街混战後,石家礼队滞留暹罗,联姻计画受阻的情形早已看在众人眼中,现在加上这封文告,稍微聪明一点的人都明白其中关连。
“大哥,上头说不拘身世、不拘背景,欢迎四方英雄参与,我瞧您大可去报名参加,去作东方家女婿啊!既可赢得大笔嫁妆,又可抱传美人归,岂非一举两得。”
有雪欢天喜地建议,兰斯洛却兴趣缺缺。他是有打算去参加这次比武招亲,趁机混入,把那批嫁妆全数掠夺。
至于美人嘛!自己最近时运不好,环绕在身边的美人,不是人妖就是女鬼,还是暂时回避女色安全一些。
“你们慢慢看,我先去洗把脸,再来与你们研究。”
兰斯洛挥挥手,踱人後堂。源五郎再瞥过一次招亲文告,心中暗笑。这事原本也在预计中,而受此影响所及,相信不用多久,暹罗城便会为之暗涛汹涌吧!
“去!你们两个倒轻松,尽让我一个人劳动!”
两个人兀自重看文告,花次郎却大步推门而入,一甩手,背後的大麻袋摔到地上。
“人救回来了,你们看看有没有缺手缺脚吧!反正祸害活千年,少几只手脚也是能活下去的。”
花次郎牢搔几句,却见有雪与源五郎表情讶然,睁大眼睛瞧着自己。
“怎么了?又有什么不对吗?”
源五郎不答,迳自让有雪解开系绳,打开麻袋。
“二哥!您在外头冒险犯难,辛苦我们是知道的。”
源五郎瞥向解封的麻袋,一个遍体鳞伤的青年昏倒在其中。
“不过,可不可以请您告诉我们,这位仁兄是谁呀?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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