赞美中文网 www.zmzw.net,儒生习武无错无删减全文免费阅读!
; 矮人有很多矿石金属,也有很多武器,包括魔晶大炮等等,他们需要的是粮食,烈酒,蘑菇。
当周生给矮人们带来了一吨烈酒,矮人王高兴的大叫,亲自为他锻造了一把武器,霜之哀伤。
一把剑,带着浓郁的风霜。
矮人喝了一口酒,抖动着胡须,拿着大铁锤,赤着上身,露出结实的肌肉,一下下的敲打着通红的烙铁。直到把一块烙铁打成铁片才放进冰水里。
嗤嗤地,满是水汽,这种钢有劲。
矮人王指着旁边那巨大的雕像,自豪道:“那是我的祖先,青铜与火焰之王,一位矮人历史上伟大的矮人,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,他看的很远。并且曾经屠杀过一条龙,用龙鳞打造了一副铠甲,龙骨打造一把宝剑,无敌于世界……”
“哦?确实很伟大……”
得到这位强大存在的赞同,矮人王顿时高兴了。他的那位祖先或许达到了一步帝君的程度,可是也只能在这片小地方称雄,真正的到了莽荒。实在算不上什么。
这是眼光的局限性,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圈子,不同的层次看待问题总会有偏差。
……
……
继续走,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,比灰尘都要渺小。不过他依旧带着。这种享受人生的日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。他一生都在战斗,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。
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,骑在地龙身上,成了一位龙骑士。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,但是,只要带个龙字。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,也要把它当龙看。
魔法与剑的文明,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。
而龙。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,近乎图腾。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,可是无疑,龙族是特殊的一族。因为对普通人来说。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。
因为可怕,人们对它敬畏。也因为可怕,人们想要屠龙,沐浴龙血,来证明自己的勇敢。
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,这一点,让勇士们趋之若鹜。
……
……
骑着木桶走过河流。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,去掉鱼肠,鱼鳃,不去鳞片,放在火上烤个半熟。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。
鱼肉很鲜美,不用放任何调料,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。
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,最多撒点盐巴,这就足矣。
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以前总是琢磨吃的,怎么吃才吃的更好,这或许就是他作为凡人时的小民思想吧。普通人活一世,活的就是一张肚皮。
很久之前,他也是每天都琢磨吃的。那时候没有好的吃食,一碗牛肉面就是最好的食物。如今,就算吃那些古老神魔的肉都不算难题,随便抓几只就是了。
他们庞大的身躯对凡人来说是天神,可是看惯了风云,对此只能无视,已经无法在对心神有任何挑战性的冲击。
……
……
顺着河流而下,归于平凡。
本就是平凡的人儿,却没想到,走到了今天。他很平凡,周围的人儿一个个远去,却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。这活的时间长本身就不是平凡。
来到了三角洲,看到了三角洲上那雄伟的城池。
一群比矮人的个头还要小一些的地精站在城墙上,穿着矮人打造的精致铠甲,手持天然的木棒,这是一个高等地精文明。
提起地精,人们脑海中的第一想象就是一群丑陋的生命,牙齿发黄,身上满是粘液,住在潮湿的地洞里。
可是没有人清楚,地精的大脑袋来源于一支非常出色的智慧种族,他们也曾经建立过辉煌的科技文明。这是生命历史的一个断层,很少有记录描写这段事情。
如今,辉煌的地精文明早已远去。
天空上飞翔着一只巨龙,巨龙的嘴中喷吐着龙炎,把城池的城墙都融化成铜汁。
魔晶炮开始启动,轰隆几下,魔晶炮弹把巨龙给轰了下来。
……
……
地精们兴奋的出了城门,欢呼着把身躯威武的巨龙抬回城池。相信,今晚,地精们又有一顿非常美味的龙肉大餐。
看了很多,想了很多。却发现这些东西早就想过了,现在再回想一遍也没有太多用处,终究是一个念旧的人啊。可是家乡已经不知道在那里。
我心安处即故乡。
话是很轻易的就能说,可是真正心安的地方,却找不出一个。
总是把以前的一切都带着,把那些朋友安全的保护起来,最后发现这种方法虽然能保护他们,可是也限制了他们。而且,也让自己找不到熟悉的地方,找不到家乡。
在这最后的沃土,是需要给朋友们找个安家的地方。
相信以后的日子,还很久远……
……
……
; 矮人有很多矿石金属,也有很多武器,包括魔晶大炮等等,他们需要的是粮食,烈酒,蘑菇。
当周生给矮人们带来了一吨烈酒,矮人王高兴的大叫,亲自为他锻造了一把武器,霜之哀伤。
一把剑,带着浓郁的风霜。
矮人喝了一口酒,抖动着胡须,拿着大铁锤,赤着上身,露出结实的肌肉,一下下的敲打着通红的烙铁。直到把一块烙铁打成铁片才放进冰水里。
嗤嗤地,满是水汽,这种钢有劲。
矮人王指着旁边那巨大的雕像,自豪道:“那是我的祖先,青铜与火焰之王,一位矮人历史上伟大的矮人,站在巨人肩膀上的矮人,他看的很远。并且曾经屠杀过一条龙,用龙鳞打造了一副铠甲,龙骨打造一把宝剑,无敌于世界……”
“哦?确实很伟大……”
得到这位强大存在的赞同,矮人王顿时高兴了。他的那位祖先或许达到了一步帝君的程度,可是也只能在这片小地方称雄,真正的到了莽荒。实在算不上什么。
这是眼光的局限性,每一个世界都有每一个世界的圈子,不同的层次看待问题总会有偏差。
……
……
继续走,那把矮人王锻造的宝剑对他来说,比灰尘都要渺小。不过他依旧带着。这种享受人生的日子实在是让人很快乐。他一生都在战斗,很久没有这么放松过了。
在山林中捉了一只地龙,骑在地龙身上,成了一位龙骑士。虽然比不上能在天空上飞行的龙骑士,但是,只要带个龙字。就算它是一条大蜥蜴,也要把它当龙看。
魔法与剑的文明,龙骑士无疑是最富有传奇色彩的元素。
而龙。也是东西方文化的最大源头,近乎图腾。虽然这种生命在真正的大世界并不是最强的,可是无疑,龙族是特殊的一族。因为对普通人来说。没有比威严的巨龙更可怕的怪物。
因为可怕,人们对它敬畏。也因为可怕,人们想要屠龙,沐浴龙血,来证明自己的勇敢。
屠龙勇士会在历史上留下自己光辉的名字,这一点,让勇士们趋之若鹜。
……
……
骑着木桶走过河流。在清澈的河水中钓了几尾鲫鱼,去掉鱼肠,鱼鳃,不去鳞片,放在火上烤个半熟。这时候去鳞就非常轻松了。
鱼肉很鲜美,不用放任何调料,何必要让调料的气味压制住鱼肉本身的鲜美。
就算吃不惯这种没有调料的鱼肉,最多撒点盐巴,这就足矣。
把鱼放在竹筒里烧烤也别有一番风味。
以前总是琢磨吃的,怎么吃才吃的更好,这或许就是他作为凡人时的小民思想吧。普通人活一世,活的就是一张肚皮。
很久之前,他也是每天都琢磨吃的。那时候没有好的吃食,一碗牛肉面就是最好的食物。如今,就算吃那些古老神魔的肉都不算难题,随便抓几只就是了。
他们庞大的身躯对凡人来说是天神,可是看惯了风云,对此只能无视,已经无法在对心神有任何挑战性的冲击。
……
……
顺着河流而下,归于平凡。
本就是平凡的人儿,却没想到,走到了今天。他很平凡,周围的人儿一个个远去,却只有他自己活了下来。这活的时间长本身就不是平凡。
来到了三角洲,看到了三角洲上那雄伟的城池。
一群比矮人的个头还要小一些的地精站在城墙上,穿着矮人打造的精致铠甲,手持天然的木棒,这是一个高等地精文明。
提起地精,人们脑海中的第一想象就是一群丑陋的生命,牙齿发黄,身上满是粘液,住在潮湿的地洞里。
可是没有人清楚,地精的大脑袋来源于一支非常出色的智慧种族,他们也曾经建立过辉煌的科技文明。这是生命历史的一个断层,很少有记录描写这段事情。
如今,辉煌的地精文明早已远去。
天空上飞翔着一只巨龙,巨龙的嘴中喷吐着龙炎,把城池的城墙都融化成铜汁。
魔晶炮开始启动,轰隆几下,魔晶炮弹把巨龙给轰了下来。
……
……
地精们兴奋的出了城门,欢呼着把身躯威武的巨龙抬回城池。相信,今晚,地精们又有一顿非常美味的龙肉大餐。
看了很多,想了很多。却发现这些东西早就想过了,现在再回想一遍也没有太多用处,终究是一个念旧的人啊。可是家乡已经不知道在那里。
我心安处即故乡。
话是很轻易的就能说,可是真正心安的地方,却找不出一个。
总是把以前的一切都带着,把那些朋友安全的保护起来,最后发现这种方法虽然能保护他们,可是也限制了他们。而且,也让自己找不到熟悉的地方,找不到家乡。
在这最后的沃土,是需要给朋友们找个安家的地方。
相信以后的日子,还很久远……
……
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