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说到要收拾的东西,还真没什么。
丑儿很主动的将月铲和罗盘用被单包裹起来,背在背后,腰间还系上一个包,里面装着那十几万块钱。
乞儿大笔一挥,在桌子上用笔写下几个字。
‘不要碰坏屋子里的东西。’
随后两人就出了门,开上那辆one77,一会就消失在落英市之中了。
乞儿可以浪迹天涯,没有任何压力。
但他却不是浪子。
因为两个人,一个乞儿,一个丑儿,坐在一起,便是家。
不过转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落英市。
乞儿眼角有些许不舒服了。
这里毕竟是自己生活了‘一辈子’的地方,是几乎他所有回忆所在。
也是……拥有一片温暖,是自己好不容易打拼出来的一个小窝。
但没了,也便没了。
深吸一口气,乞儿笑了笑,对身边撅着嘴的丑儿说道:“走,咱们去找一个更大的家去!”
等两人离开了大约十几分钟。
那些跑开的行人因为好奇,又聚了上来,围的很远,看着地面上几具尸体,指指点点。
再过十几分钟,警车才来。
很快封锁了现场,根据目击者的口供,认定是这一家店的老板行凶杀人。
进入店里面后,便是一通检查,什么证据……都在这检查之中毁坏了。
所以除了乞儿留下来的那一张纸,这个屋子没有给他们任何……乞儿到底是谁的线索。
围观的人群中,还有几个很特殊的人。
岳启发。
他苦笑着看着这里的一切,摇了摇头。
虽然现在也不知道这个乞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,到底有多大的力量,但……论闯祸的本领,这位爷绝对是祖宗。
闹市中杀人,还不止杀了一个,随后直接逃走,放在哪个时代,都是‘英雄般’的人物了。
想了想,岳启发还是拿出手机,给远在千里,正在跟某人理论玉块归属问题的王慈佛打了个电话,将这里的事情如实告诉他了。
……
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乞儿开始犯难了。
这天大地大……应该去哪里呐?
去台岛投奔宋小小?不行,绝对得被‘献身’。
去港岛投奔李家?也不太行,自己当初还大言惭惭的说那里的生活不适合自己,现在去岂不是打自己的脸?
难道……要去焦家?
这也不行。
本来两者的关系也不过是‘买卖’,账清了,各不相欠。
想来想去,只有轩花市的赵局可以投奔一下了。
可是……轩花市又离落英市实在太近,对于那些有大能力的人,还不如住在落英市的家里来的痛快。
老乞丐曾经说过。
人生在世,其实就是走个过场,品尝疾苦,享受那如寒冬中一抹阳光般短暂的快乐,拼命的挣扎追求,唯一不变的,就是时间在你看不到的地方,悄悄溜走。
如果没有在死前的一刻后悔,那么就证明这一生,并没有真正快乐过。
乞儿打开车窗,任由风吹着头发,看着下面已经看不清的路面,沉寂的,而又轻轻,叹了一口气。
“停一下。”
乞儿轻轻说着。
丑儿立即将车子停到一旁。
走下车,沿着荒芜前行了半个小时。
乞儿站在一片新翻的土地之上,那里明显有野狗刨过的痕迹。
叹了口气,乞儿接过丑儿递上来的月铲,打开前端的机关,变成一个好似普通铁铲的形状。
沉默的,开始挖了起来。
一共五个坑,其中四个分别找出一堆看不清模样的烂肉碎骨。
统一扔到一个新的很深的坑里面。
再缓缓埋上。
乞儿说道:“借你的金铃用一下。”
丑儿点了点头,伸出手指在自己右手臂上点了几下,然后顺着指缝轻轻一拉,金铃连带着一条红色的丝线,就被拿了下来。
乞儿拿起金铃,放在耳畔轻轻摇晃两下。
嘴里轻轻的念叨着什么,念几句,便摇一下铃。
“唉……你说你会记得我的小店,不过到了地府喝了孟婆汤,可能就不记... -->>
说到要收拾的东西,还真没什么。
丑儿很主动的将月铲和罗盘用被单包裹起来,背在背后,腰间还系上一个包,里面装着那十几万块钱。
乞儿大笔一挥,在桌子上用笔写下几个字。
‘不要碰坏屋子里的东西。’
随后两人就出了门,开上那辆one77,一会就消失在落英市之中了。
乞儿可以浪迹天涯,没有任何压力。
但他却不是浪子。
因为两个人,一个乞儿,一个丑儿,坐在一起,便是家。
不过转头看了一眼渐行渐远的落英市。
乞儿眼角有些许不舒服了。
这里毕竟是自己生活了‘一辈子’的地方,是几乎他所有回忆所在。
也是……拥有一片温暖,是自己好不容易打拼出来的一个小窝。
但没了,也便没了。
深吸一口气,乞儿笑了笑,对身边撅着嘴的丑儿说道:“走,咱们去找一个更大的家去!”
等两人离开了大约十几分钟。
那些跑开的行人因为好奇,又聚了上来,围的很远,看着地面上几具尸体,指指点点。
再过十几分钟,警车才来。
很快封锁了现场,根据目击者的口供,认定是这一家店的老板行凶杀人。
进入店里面后,便是一通检查,什么证据……都在这检查之中毁坏了。
所以除了乞儿留下来的那一张纸,这个屋子没有给他们任何……乞儿到底是谁的线索。
围观的人群中,还有几个很特殊的人。
岳启发。
他苦笑着看着这里的一切,摇了摇头。
虽然现在也不知道这个乞儿到底是个什么样的人,到底有多大的力量,但……论闯祸的本领,这位爷绝对是祖宗。
闹市中杀人,还不止杀了一个,随后直接逃走,放在哪个时代,都是‘英雄般’的人物了。
想了想,岳启发还是拿出手机,给远在千里,正在跟某人理论玉块归属问题的王慈佛打了个电话,将这里的事情如实告诉他了。
……
行驶在高速公路上,乞儿开始犯难了。
这天大地大……应该去哪里呐?
去台岛投奔宋小小?不行,绝对得被‘献身’。
去港岛投奔李家?也不太行,自己当初还大言惭惭的说那里的生活不适合自己,现在去岂不是打自己的脸?
难道……要去焦家?
这也不行。
本来两者的关系也不过是‘买卖’,账清了,各不相欠。
想来想去,只有轩花市的赵局可以投奔一下了。
可是……轩花市又离落英市实在太近,对于那些有大能力的人,还不如住在落英市的家里来的痛快。
老乞丐曾经说过。
人生在世,其实就是走个过场,品尝疾苦,享受那如寒冬中一抹阳光般短暂的快乐,拼命的挣扎追求,唯一不变的,就是时间在你看不到的地方,悄悄溜走。
如果没有在死前的一刻后悔,那么就证明这一生,并没有真正快乐过。
乞儿打开车窗,任由风吹着头发,看着下面已经看不清的路面,沉寂的,而又轻轻,叹了一口气。
“停一下。”
乞儿轻轻说着。
丑儿立即将车子停到一旁。
走下车,沿着荒芜前行了半个小时。
乞儿站在一片新翻的土地之上,那里明显有野狗刨过的痕迹。
叹了口气,乞儿接过丑儿递上来的月铲,打开前端的机关,变成一个好似普通铁铲的形状。
沉默的,开始挖了起来。
一共五个坑,其中四个分别找出一堆看不清模样的烂肉碎骨。
统一扔到一个新的很深的坑里面。
再缓缓埋上。
乞儿说道:“借你的金铃用一下。”
丑儿点了点头,伸出手指在自己右手臂上点了几下,然后顺着指缝轻轻一拉,金铃连带着一条红色的丝线,就被拿了下来。
乞儿拿起金铃,放在耳畔轻轻摇晃两下。
嘴里轻轻的念叨着什么,念几句,便摇一下铃。
“唉……你说你会记得我的小店,不过到了地府喝了孟婆汤,可能就不记... -->>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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